1 引言
节能减排已成为国策。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特别是太阳能光发电,对缺乏能源资源的我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前几年由于国外,特是德国、西班牙等国,大力推广阳光发电,太阳电池组件的需求量很大,促使我国太阳能光电产业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太阳电池第一生产大国,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的太阳能光电生产企业。特别是江、浙等省有大量太阳能光电企业上马,发展极其迅速。现在全国已有大大小小数百家太阳能光电企业。但多年来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太阳能光电企业几乎全依赖于国外市场,市场风险很大。现在,这些企业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有很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极需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与措施,拓展太阳能光电国内市场,帮助我国部分太阳能光电企业走出困境。
本文就当前我国阳光发电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扶持政策等问题做些讨论。
2 我国阳光发电产业现状
根据 Solarbuzz报告,2008年世界太阳电池销售量已达到5.95GW。比2007年的2.4GW增长110%。其中西班牙占2.46GW,德国为1.86GW。
图1 2008年全球光伏市场
初步统计2008年我国晶体硅太阳电池产量约为2.57 GW,比2007年的1.1GW增长130%以上。其中江苏省1408.7MW;河北省558.5MW;浙江省379MW;上海市98MW。
由于近两年来太阳能光电产业发展极快,使得我国的太阳能光电行业产能和产量很难正确统计。但无论如何,就国内市场而言,产能和产量远大于需求,这已是铁定的事实。欲有力地促进我国太阳能光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启动国内市场。开拓国内市场大家最关心的是阳光发电系统造价与发电成本。目前原材料多晶硅供应紧张问题已快速缓解,硅材料已从去年下半年的300~400美元/kg降至现在的60美元/kg,太阳电池的价格已降到10元/W,组件售价15元/W,而且还在继续下降。实际上,目前硅材料售价仍高于正常的生产成本价30~40美元/kg,预计很快就会降至40~50美元/kg。
从太阳电池组件价格可估算出,我国目前的阳光发电系统的建造成本约为30元人民币/kW,阳光发电成本约为1.5元人民币/kWh(西部地区为1.2~1.5元/kWh,沿海地区为1.5~1.7元/kWh),业内很有信心在2年内将每度电价降至一元。
在去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确定阳光发电电价为4元/kWh时,在我国大规模推广阳光发电是不现实的;但现在,电价已可降到每度2元以下,应该说推广的时机已经到来。3月23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两个有关阳光发电的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表明,政府已决定全国范围内较大规模推广阳光发电。但就目前的发电成本而言,仍然过高。
只有发电成本降到每度电一元以下时,阳光发电才可获得大规模的应用。
3 阳光发电政策
为了促进阳光发电市场,世界一些发达国家都制定了激励政策,有的采用初投资补贴方式,有的采用“上网电价”方式。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电网公司有义务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支付上网补偿电价;新建阳光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每年递减 5%;高于常规电价的部分由4个电力公司均摊。
表1 德国2004年实施的阳光发电并网系统上网电价[Cent/kWh]
Table 1 The price for PV combined to the grid in Germany 2004(Cent/kWh)
相配套的还有银行贴息贷款的政策:贷款利率: 1.9 %;贷款期: 10至20 甚至 30 年, 头 2, 3 或 5 年不用偿还。
西班牙的《电力法》规定:对于5KWp以下的系统,太阳能售电电价为0.44欧元/kWh;5KWp以上的系统为0.38欧元/kWh(普通电价为0.03欧元/kWh)。
日本实行的是逐年递减的初投资补贴方式,从1996年补贴50%,分十年每年减少5%。今年又开始新一轮补贴,而且补贴增加了一倍。日本允许阳光发电系统“逆流”向电网馈电,电力公司以同等电价购买太阳能光伏发电量。日本的普通电价很高(相当2.0~2.4元人民币/kWh),即便没有补贴,光电建筑一体化(BIPV)仍然有较大的市场。
美国已经在42个州实施电量“净计量法则”(Net Metering Rules),阳光发电上网的电费按电表净读数计量,“逆向”上网的电量电力公司按照零售电价付费。美国在37个州都有阳光发电的初投资补贴或电价补贴,初投资补贴范围在1.5美元/W 到5.0美元/W之间,电价补贴从5美分/kWh到46美分/kWh不等;在26个州有阳光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比例10%~100%,对于居民屋顶最高减免额度可以到2万美元;对于非居民建筑最高减免额度可以到50万美元;有21个州对于阳光发电项目给以优惠贷款,贷款利息0% ~ 7.5%,贷款期5~20年;美国还在32个州实行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规定电力装机中必须要有5%~30%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以上各国这些政策是去年下半年金融风暴前的,现在太阳电池价格已大幅度下降(据了解目前欧州国家的并网电价折合人民币约为1.8元/kWh),预计这些补贴政策也将会有所变化。
我国规模化阳光发电应用还只有刚刚开始,日前财政部和建设部出台的政策以中央到地方一次性初始投资补贴为主,国家发改委正在考虑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现在国外的扶持政策也各不一样,应该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阳光发电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说起来似乎很简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具体的电价标准,但实际上要确定这个电价是很复杂的。地域的阳光资源,发电系统的配置,甚至太阳电池组件的安装倾角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发电成本的核算。
今年4月1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这一《申报指南》明确规定了申报项目类型为:重点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安装且发电主要用于解决建筑用能的项目。包括:建材型,指将太阳能电池与瓦、砖、卷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屋面卷材、玻璃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等;构件型,指与建筑构件组合在一起或独立成为建筑构件的光伏构件,如以标准普通光伏组件或根据建筑要求定制的光伏组件构成雨蓬构件、遮阳构件、栏版构件等;与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指在平屋顶上安装、坡屋面上顺坡架空安装以及在墙面上与墙面平行安装等形式。2009年补贴标准为:对于建材型、构件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不超过20元/瓦;对于与屋顶、墙面结合安装型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不超过15元/瓦。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做适当调整。申报主体可为项目业主单位或光电一体化产品中标企业。申报条件为:(1)、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太阳能资源利用条件,建筑本体应达到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2)、申报项目能在当年内开工建设,并可在两年内完工。(3)、项目申报单位已与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签署中标协议。(4)、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齐全。(5)、提供电网接入情况详细说明,并网项目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6)、优先支持已出台并落实光电发展扶持政策的地区项目;优先支持并网式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优先支持太阳能光伏组件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化项目;优先支持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应用光电项目。规定了申报项目的技术要求为:(1)单项工程应用太阳能光电系统装机容量应不小于50kW;(2)中标企业的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应超过16%,多晶硅的应超过14%,非晶硅的应超过6%;(3)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数据监测与远传系统,实现发电总量、发电功率及环境数据等监测与远传。
最近各地方政府都在制定相关政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7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 ),其中“落实新能源推广应用的补偿政策”部分明确规定:“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省物价局按规定积极向国家争取核准电价;在国家核准前,由省物价局采取临时电价等措施,予以扶持”。同时规定:“省电力公司要保证接纳新能源发电上网,并全额收购所发电量”。这些规定对加快太阳能光发电推广应用速度是很有作用的。
鼓励阳光发电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并网发电,即双向并网发电。从目前情况看,双向并网在技术上已无太多障碍;日本、美国已实施多年,技术上已很成熟。
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出台有关补贴政策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已显得很重要,在这方面特别需要电力部门的支持。目前相关的技术标准只对并网太阳能光电电力的电能质量提出了技术要求,但对于电力部门关心的规模应用对于电网安全性的影响,无功补偿以及电网调度等问题都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和管理规程,电网企业心存疑虑。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不是阳光发电固有的问题,在电力部门的支持下,借助国外的成熟经验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结语
现在,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委及时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阳光发电和风力发电的应用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力的举措。积极推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拓展太阳能光电国内市场,将有助于我国部分太阳能光电企业走出困境。
本文没有深入讨论太阳能光发电成本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对维持光电产业的正常发展无疑是极其重要的。然而政府给出的特殊的扶持政策不可能是永久的,产业的发展必须要靠自身的努力。要使阳光发电从补充能源逐步变成替代能源,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只有当光电电价可与常规能源电价持平时,光电产业才能屹立于能源之林。以降低制造成本为目标的技术进步将是太阳能光电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我们坚信,太阳能发电必将成为人类用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光电产业的发展必将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巨大效益。
本文中有关国外阳光发电政策方面内容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王斯成研究员提供,特此感谢!